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通道已开启发表时间:2024-09-16 17:39 根据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赣人社字〔2024〕156号)等文件精神,我省将于2024年9月28日—29日在江西飞行学院(南昌校区)举办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。 本次竞赛为个人赛,分为职工组、学生组,竞赛职业工种和项目为无人机驾驶员(理论竞赛、复杂工况下的无人机高速作业)。(赛项技术文件详见附件2) (一)职工组:参赛选手年龄22至55(含)周岁,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从业人员、灵活就业人员和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教师。 (二)学生组: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的各本科及大中专、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。 (三)报名要求:已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、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6名、省级二类大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,已通过竞赛获得江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。 决赛参赛选手由各设区市、省直管试点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,省属及规模以上企业,省管技工院校、职业院校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省级行业(协会)推荐报名,每个参赛单位各组别最多只允许报名一名选手参赛。南昌市各组别可增报一名选手参赛。 请各组队参赛牵头单位务必在9月20日之前,将《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加盖所在单位或院系公章,提交PDF电子版,发送至报名邮箱:13870060925@163.com。执委会审核后,于9月22日前电话通知参赛。接到通知的参赛队伍请于9月27日14:00至江西飞行学院(南昌校区)报到,并领取参赛证。 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、耗材费等竞赛费用,参赛选手、指导老师的往返交通费、食宿费需自理。 (一)奖励 对获得第一、二、三名的选手,由大赛组委会按规定给予奖励。 (二)授予荣誉称号 相关部门审核后,对各职业(工种)职工组前3名的参赛选手,按程序申报相关荣誉称号,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。 (三)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1.职工组 (1)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有同种职业(工种)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(一级)证书。 (2)对获得第4至第10名的选手,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 2.学生组 (1)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,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 (2)对获得第4至第10名的选手,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 1.省级决赛学生组取得前三名的指导教师(每队限1人),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“竞赛优秀指导教师”荣誉证书。 2.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20人的赛项,按《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奖励人数的50%执行(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);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的赛项,仅通报比赛名次;获奖选手不并列排名。 附件1: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 附件2:2024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大赛 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|